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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在收到公估委托后,我司将在24小时内安排公估师赶赴现场进行勘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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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在勘查完毕后的1个工作日内,提供保险公估即时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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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在勘查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,提供保险公估初步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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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在同被保险人理算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,提供保险公估最终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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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若案件在1个月内不能结案,每月向委托方提供中期传真简报或中期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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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公估报告按委托方的要求,可提供中文、英文或中英文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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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公估报告按委托方的要求,可提供传真件、原件或电子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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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在收到委托后,风险工程师将在12小时内同客户联系,确定评估时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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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我司提供的风险查勘报告包括《风险评估报告》和《防损建议书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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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在现场勘查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,提供上述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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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评估报告按委托方的要求,可提供中文、英文或中英文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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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评估报告按委托方的要求,可提供传真件、原件或电子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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